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电子计价秤新规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单位及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严厉打击“作弊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就我县贯彻落实电子计价秤新规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型评大纲》和《检定规程》新规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以下简称“型评大纲”)已于2026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以下简称“检定规程”)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技术规范针对电子计价秤生产、维修、检定、使用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完善电子计价秤防作弊技术要求,着重增强了其防作弊和产品信息可追溯相关的技术要求、核查措施、测试方法、判定准则,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对电子计价秤相关经营主体的要求
(一)销售单位:即日起,各销售单位立即开展库存自查,逐步消化库存产品,严禁销售无型式批准证书、擅自破坏铅封或改装作弊的电子计价秤。2027年1月8日起不得再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新评价大纲技术要求、唯一性身份信息缺失或无效、“三码一封”不完整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并保存进货台账,确保所售产品来源合规、信息可溯。
(二)使用单位:集贸市场主办者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计量器具管理台账,督促场内经营者按要求更换合格电子计价秤。各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及零售商户等使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贸易结算的各类经营主体,应对在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全面自查,采购并更换2026年1月8日以后生产的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看标识:检查秤体是否有清晰的“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和“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字样,及制造商名称、规格、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软件标识、检定分度值、制造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查铅封:重点查看秤体侧面螺丝孔、量程调整装置等关键部位,铅封应完好无损、未被破坏。验身份:通过官方渠道或扫描秤体二维码,输入代码核验唯一身份信息(如生产码)是否与CPA证书一致。报检定:通过“中国电子质量监督网e-CQS平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http://psp.e-cqs.cn)”主动向县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预约申请强制检定,确保所用电子计价秤量值准确、合规使用)。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全县各经营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按规定及时更换在用电子计价秤,进一步规范计量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使用电子计价秤各类经营主体的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新《型评大纲》电子计价秤、使用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文件见二维码)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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