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以来,道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一道,深入乡镇村组发放、张贴并宣传《森林禁火令》。

道县人民政府于8月15日印发《森林禁火令》,明确禁火期为2026年 9 月 1 日至 2027年 4 月 30 日,并将2026年10月1日至8日定为国庆节森林防火特护期,2027年2月5日至12日定为春节森林防火特护期,2027年4月1日至9日为清明节森林防火特护期,除上述三个时段外,如遇连续高火险等级天气也为特护期。
《禁火令》明确全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 100 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禁火令》明确禁火期内在禁火区域禁止下列七种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等;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炼山、烧杂、烧木炭、烧火积肥或者烧田基草、农作物秸秆、果园杂草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为。若因防治病虫害、冻害、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可按程序报批。
《禁火令》明确责任追究。禁火期内,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对违规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道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熊昌勇 朱恩涛
编辑:吴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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